老师你好!做收汇核销,需要提供什么附件给到税局? 问
您好,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发票,银行收汇水单,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出口合同,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 答
老师,总公司拨给村里的损赠,总公司先拨付给我们公 问
同学你好,挂往来即可。 答
老师好,请问一下,A公司委托B公司向C公司采购一批货 问
你好,A公司可以计入财务费用,手续费。 答
员工报销餐费没有发票,只有微信付款截图,但是报销 问
还是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 答
老师你好,我单位有占股百分之一的股东需要退股或 问
若是平价转让,交印花税 答

帮我解答一下这个题目,谢谢老师
答: 【正确答案】 (1)方案B比方案A增加的现金折扣成本=(50%×2%+20%×1%)×11160=133.92(万元) (2)方案B比方案A增加的应收账款占用资金应计利息=(11160/360×29-10080/360×60)×50%×10%=-39.05(万元) (3)方案B比方案A增加的坏账损失=11160×1%-10080×2%=-90(万元) (4)方案B比方案A增加的税前损益=(11160-10080)×(1-50%)-133.92+39.05+90-(40-80)=575.13(万元) (5)应该选择B方案。
柯老师这个题目帮我解答下,其他老师别来
答: 参考答案:(1)A公司对破产申请提出的异议不成立。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A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经具备破产原因。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E律师事务所不得担任本案破产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规定,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利害关系,不得担任债务人破产案件的管理人。在本题中,D会计师事务所卸任A公司财务顾问的时间为2014年10月,距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2017年11月2日)已经超过3年,而E律师事务所自2015年起方卸任B公司法律顾问,距破产受理时不足3年。 (3)对于A公司董事领取的2017年9月以后的工资,管理人应当予追回。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规定,债务人发生破产原因时,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普遍拖欠职工工资情况下获取的工资性收入,应当认定为非正常收入,管理人应当追回。 (4)职工对清单记载提出异议并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诉讼。 (5)对A公司提出的驳回破产申请的请求,人民法院不应支持。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由于债务人财产的市场价值发生变化导致其在案件受理后资产超过负债乃至破产原因消失的,不影响破产案件的受理效力与继续审理,人民法院不得裁定驳回申请。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可以帮忙解答一下这个题目吗,谢谢
答: 你好,请把题目完整发一下


典雅的白羊 追问
2020-07-01 14:02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20-07-01 14:07
典雅的白羊 追问
2020-07-01 14:08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20-07-01 14:08
典雅的白羊 追问
2020-07-01 14:08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20-07-01 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