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我想请教:按最正规的做法,1、当月退货是否可以与当月正常销售冲减合并后开票,还是一定要分开开红字?2、跨月的呢?也有人说,所有的没开过发票的都可以合并到正数销售里后再开发票?3、比如我们是按对帐单来开票的,对帐单有断后帐的情况,比如4月25日的销售是加在5月对帐单里的。如果4月26日至30日间有发生退货,是否也分开开红字,还是也可以冲减5月1-25日的正数销售后开票?谢谢!
秋的华丽
于2016-06-24 19:50 发布 2062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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