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纳税,第一季度应不满30万,增值税全部转入了营业外收入。因为第一季度,计提应收的时候相应的计提了增值税,现在第二季度因有优惠政策,可以冲减部分应收账款,也可以相应冲减到时多计提的增值税吧。但是第一季度的增值税已经确认了营业外收入,如果第二季度冲减,增值税就成了负数,要调账吗?怎么调?还是不用调,直接抵以后的增值税
佩04
于2020-07-02 07:09 发布 1032次浏览
- 送心意
徐阿富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0-07-02 07:11
你好,不用调,抵以后的增值税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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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019-02-27 09:07:33

你好,生活服务物流辅助物流行业免增值税的。
2020-05-26 13:51:33

小规模纳税人,看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2号公告,就是季度收入小于30万元,免交增值税及增值税的附加税,季度收入大于30万元,正常交增值税,增值税的附加税减半征收
2019-07-10 15:40:11

老师,为什么确认税收优惠只确定增值税的税收优惠,而所得税是计提但不用确认优惠,是因为所得税仅是预缴的原因吗?
2018-05-25 04:27:08

您好
不是的
要确认应交税费科目 后期不需要缴纳的话 转到营业外收入
2021-12-25 10: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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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04 追问
2020-07-02 15:28
徐阿富老师 解答
2020-07-02 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