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份终了,将当月多交的增值税额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是不是说反了,不应该是自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阿尔卑微
于2020-07-03 10:09 发布 2317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0-07-03 10:21
没有反,就是这样的,结转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结转进项时借: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 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一 进项税额 结转销项时借: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一 转出未交增值税结转进项税转出时 借:应交税费一 应交增值税一 进项税额转出贷: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一转出未交增值税 1)如果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余额在借方, 代表留抵,不用再做账; 2)如果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余额在贷方,代表应该缴纳的,应先做如下结转分录: 借: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一 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一未交增值税 缴纳时借:应交税费一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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