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庄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2020-07-05 18:02
你好,财会(2016)22号:“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没有什么特别好的口诀,需要自已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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