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搬迁给农户建房政府补助免征增值税。老师国家税务总局【2013】3号文件,财税【2019】87号文件,这两个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文的第七条,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这三个文件有冲突吗,因为这部分是补助给农户的,怕农户直接用了,所以政府直接交给建筑公司完成,甲方不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但这部分钱到付到公司。去税局咨询了说是要缴税。这是什么情况呀
幸运草
于2020-07-06 10:27 发布 190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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