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居民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主要从事服装的制造和销售。2019年度有关财务资料如下: (1)销售收入60 000万元;从长期持有的境内非上市居民企业乙公司分回股息2 000万元。 (2)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7 000万元。 (3)发生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5 000万元,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已知:2019年度甲企业还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300万元尚未结转扣除;各项支出均取得合法有效凭据,并已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他事项不涉及纳税调整。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分别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甲企业分回的股息是否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简要说明理由。 (2)计算甲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准予扣除的金额。 (3)计算甲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的金额。
无聊的汽车
于2020-07-06 21:21 发布 263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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