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分配利润的时候,不直接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盈余公积-法定和任意,而要通过利润分配-提法定提任意来过度呢?反正最终还是要减少未分配利润的啊。
Stay beautiful
于2020-07-07 14:07 发布 2269次浏览
- 送心意
文静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会计学讲师
2020-07-07 14:21
1.这是从账户对应关系来写的,除了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外,利润分配还有多个其他明细科目,比如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等。为了反映出科目对应关系,在提取盈余公积,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这样借方明细科目能够与贷方盈余公积科目对应。2.最后结转已分配利润(只有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有余额,其他明细没有),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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