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大海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7-09 10:19

您好,当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500万元时,可以考虑通过分立的形式成立全资子公司,把500万划分类两个企业的利润,或者把一个企业变成更多个企业,从而使其满足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实现少交税的目的。
1、当是一个企业时,假设税率25%,5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应缴税额=500*25%=125万元。
2、假如分成两个公司,一个250万元+一个250万元,则交税:
25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应缴税额=100×25%×20%+(250-100)×50%×20%=20万元;
25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应缴税额=100×25%×20%+(250-100)×50%×20%=20万元;
合计:两个公司交税=40万元。少交税款=125-40=85万元。
3、如果要分拆成更多的企业,使其每家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都在100万元以下,则少交的税款更多,少交税款=125-500×5%=100万元,相当于直接把税率从25%变成了5%。

上传图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