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0-07-10 13:49

你好 看具体的1.托儿所、幼儿园 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免征增值税。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收入。 2 不免企业所得税的

追问

2020-07-10 13:50

是全日制初中学历教育学校也一样吗?
但是国税系统里没有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meizi老师 解答

2020-07-10 13:56

你好   看你们实际情况 :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在我国境内取得生产、经营所得并实行独立核算的单位均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因此民办学校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捐资举办的民办学校和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及其他优惠政策。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制定。而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规定,对学校经批准收取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收费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学校取得的财政拨款,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用于事业发展的专项补助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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