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19年6月2日从乙公司购入一批产品并已验收入库,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该批产品的价款为3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9万元,乙公司代垫运杂费5万元。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 1/20, 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甲公司在2019年6月11日付清货款。甲公司实际付款金额怎么计算?
虫儿飞
于2020-07-13 10:39 发布 6692次浏览
- 送心意
bamboo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请问你想问的问题具体是?(是需要做这个业务的分录吗? )
2022-04-18 17:16:46

同学您好,借原材料204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6000贷应付账款
2022-02-27 14:48:05

您好
甲公司实际付款金额=300*(1-0.02)%2B5%2B39=338
2020-07-13 10:40:07

你好
借,应收账款177.5
贷,主营业务收入150
贷,应交税费——应增销25.5
贷,银行存款2
借,主营业务成本100
贷,库存商品100
2020-05-28 10:39:49

同学你好
则该材料收到时的入账价值为( )元。——150000加1000=151000
2022-06-16 15: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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