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 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 第二季度 在税务局代开专票 其中1%税率的不含税金额是10887.58 3%税率的不含税金额是107029.13 还有当期的不开票含税收入270000(不开票收入我按照1%的优惠税率来 不含税销售额267326.73+税额2673.27) 然后在申报的时候 为什么系统弹出的应纳税减征额不得大于5217.75 217.75我知道是代开专票免增额的部分 请问其中的5000是怎么计算的?
路人甲X
于2020-07-15 09:38 发布 704次浏览
- 送心意
朱立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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