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刚刚接收新公司的财务,发现公司的账务有点问题。公司每月10号计提并发放上月工资,工资中扣除的应是上个月的社保,而当月23日银行扣除的是当月的社保,正常来说应该是在上月末的“其他应收款”的借方有余额才对,余额即为当月应当扣除的个人应交社保。但公司的账务里是记在了“其他应付款”,而且体现的都是当月的社保,所以每月末这个科目是结平的。现在为难的是,因为从二月份开始社保有变动,就造成“其他应付款”出现了差额的结余,也就是10号计提的上月应收的金额和实际扣除的当月的金额有差额。我现在是想把账目调回正确状态,就是转回“其他应收款”科目而且余额为当月扣除的个人部分,却不知怎么调整才好,还请老师解惑
周琍
于2020-07-16 16:21 发布 100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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