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韩国一公司在中国成立的服务咨询公司,现为小规模纳税人,有一子公司,总公司现员工全部遣散,没有营业。现在每个月韩国公司将所需费用大约25000美金付汇至中国总公司账户,中国总公司将所收金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给韩国公司,税率为3%,将子公司所需的费用(占总金额80%)付款至子公司,现为规避税金,想用招待费发票来冲抵税金,应该怎么操作?招待费(餐费、住宿费、礼品费等)能冲抵多少?
梦回鱼塘
于2016-07-05 17:06 发布 1214次浏览
- 送心意
晓海老师
职称: 会计中级职称
2016-07-05 17:16
1,外帐
2,公司每个月开具150000左右的发票给韩国公司,税率为3%,其中120000左右作为经费付至分公司账户,分公司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因为总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
3,主要问题:公司需要缴纳什么税金?怎么计算?用什么方法可以最大化的冲抵一些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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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海老师 解答
2016-07-17 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