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文静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会计学讲师

2020-07-17 10:04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职工培训费计入职工教育经费,可以抵扣进项税

文静老师 解答

2020-07-17 10:06

计提时借成本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报销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应交税费,贷银行存款等。如果没有计提过,直接借成本费用,应交税费,贷银行存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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