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参加这些诉讼的意义是什么呀?还有这里讲到,“债务人对债权人提起诉讼,债权人提起反诉时,保证人也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是说,如果债权人不提起反诉,保证人就不能参加吗?
三一
于2020-07-18 13:33 发布 1064次浏览
- 送心意
阎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0-07-18 14:02
债务人对债权人提起的诉讼,是基于主合同发生的诉讼,与保证人无关。但是在债权人对债务人提出反诉的情况下,这时保证人就可以加入到诉讼中。允许保证人参加诉讼,是因为债权人和保证人是保证合同的当事人,依照保证合同的约定,债权人对保证人有请求权,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反诉可能涉及到保证人的利益。因此,保证人认为案件的处理结果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参加诉讼。保证人是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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