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以下这个内容,请问对方开具的红字专票后,购买方是否应做进项转出? 内容:国税函[2006]1279号: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果
于2020-07-22 11:53 发布 80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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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2 15:43
王老师1 解答
2020-07-22 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