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庄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2020-07-24 15:41

你好,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偿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上年当地职工三倍平均工资)÷工作年限-已缴纳保险及公积金-费用扣除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工作年限

彭溧 追问

2020-07-24 15:49

天啦,这中间得社保公积金与费用扣除要算当月的还是工作这几年的?

彭溧 追问

2020-07-24 15:50

我大概算了的话好像25000是不用交个税?

庄老师 解答

2020-07-24 15:55

你好,社保公积金与费用扣除要算当月的

彭溧 追问

2020-07-24 15:59

当月的没有,费用是指5000的扣除额?

庄老师 解答

2020-07-24 16:14

你好,费用是指5000元扣除限额,

彭溧 追问

2020-07-24 16:15

好的,谢谢

庄老师 解答

2020-07-24 16:15

应该的,祝你学习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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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偿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上年当地职工三倍平均工资)÷工作年限-已缴纳保险及公积金-费用扣除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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