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周琼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0-07-27 21:46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文件的规定:“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周琼老师 解答

2020-07-27 21:47

您好,如果您是制造业,那么广告费只能是30%的比例当年扣除,超过结转以后。

周琼老师 解答

2020-07-27 21:48

你可以咨询费,广告费少点。账务处理,正常列支就可以了

上传图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