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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活
于2020-07-28 10:09 发布 4418次浏览
钟存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CMA,法律职业资格
2020-07-28 10:10
同学你好二房东不缴纳房产税
乐活 追问
2020-07-28 10:29
我记得以前老师讲的是减去原租金的差额部分,房产税有变化吗?还是我记错了
2020-07-28 10:56
如果以前房东未缴纳房产税,最终的承租方是否要缴纳房产税
钟存老师 解答
2020-07-28 15:51
转租行为是否缴纳房产税的问题。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条文及房产税征收的原理,从法理上来看转租人不应缴纳房产税。《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因此,国务院通过列举的方式在条例中就房产税纳税义务人加以了明确。除此之外的一切人,均不构成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即使在产权人不在房屋所在地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情况下,转租人承担先行代为缴纳房产税的义务,但即使如此,转租人也只是代缴,而房产税的实际承担人仍然应当为产权人。但在实践中,部分省(市)将房屋转租看作是房屋出租行为的延续,规定实际取得收益人即转租人应当就转租的差额缴纳房产税,这也是转租人不容忽视的一个问题。
2020-07-28 16:01
那就是意味着转租人是否缴纳,还要看所属税务机关对房产税的理解与要求是吗?
2020-07-28 16:34
是的和主管税务机关取得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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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存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CMA,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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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8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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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8 15:51
乐活 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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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存老师 解答
2020-07-28 1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