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微微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7-29 14:10

您好,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货物。

根据此规定,企业的公益性捐赠属于无偿赠送,应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可以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上传图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