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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稚猪
于2020-07-30 10:51 发布 2129次浏览
紫藤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7-30 10:51
你好,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在增值税优惠处理上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普票的免增值税
紫藤老师 解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幼稚猪 追问
2020-07-30 10:53
老师,我看到一个政策管理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伙食费收入,免增值税,这个怎么理解呢?
2020-07-30 10:54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第五条规定,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规定执行。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你公司可对照上述增值税税目注释享受相关免税政策。
2020-07-30 10:55
我不是指的疫情期间,我指的就是企业承包学校食堂这项业务收入
2020-07-30 10:56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82号)第三条规定,对高校学生食堂为高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自2016年1月l日至2016年4月30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l日起,在营改增试点期间免征增值税。……
2020-07-30 11:09
试点是指多长时间?
2020-07-30 11:10
文件没有废止的,就一直可以
2020-07-30 11:30
这个减免主体是企业还是学校?我是企业承包的学校食堂
2020-07-30 11:31
你好,减免主体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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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藤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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