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笛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20-07-31 21:41
同学你好,可以报销,但原则上最好是不要跨年记账报销,你可以参考下面的资料
跨年发票能不能报销?
一般情况下,会计处理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2020年报销列支2019年的费用原则上是不允许的。但是发票跨年度报销的问题又是每个企业客观存在的。
所以跨年发票能不能报销这个问题,答案当然是:能!
但是能归能,也不是任何一张发票拿过来就无原则的给你报销了,发票入账是有严格规定的,跨年发票的处理更是如此。对应以上两种跨年发票的情况,会计上应有不同的会计处理。
跨年发票如何报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1、属于上一年度的费用发票到本年度才报账支付
根据以上34号文,对于此类跨年发票会计人应在上一年度结束前做好准备,在已知2020年会收到2019年度费用发票的情况下,财务部应提前通知各个部门尽量在年度结束前找财务报销!
如果出现实在无法按时报销,例如出差人员12月底出差到1月才归的情况,会计应让各部门提供本部门人员发票时间为2019年预计于2020年才可报销的费用金额预估数。
然后会计一方面根据预估的金额确认相关费用和相关负债。待相关人员在2020年报账时再冲减相关负债和调整相关费用金额。
注:如果费用金额较小,可以直接计作2020年的费用,如果金额较大,就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核算。
2、属于上一年度的业务,但是收到对方开出的发票却是次年的
对于此类发票,补追是一个办法,但是太麻烦,根据34号文可做出下面处理:
将相关款项在2019年发生时直接计入相关费用,如果在次年即2020年5月31日前收到发票,可直接在2019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予以扣除。
若在2020年5月31前仍未收到发票,如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8号公告也没法在规定时间补换的话,只能进行纳税调整然后等收到发票时再补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