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0-08-01 16:23
无产权车位分为人防车位和其他无法办理产权书据的车位。在实际车库的运营中,开发商与业主通过以下三种合同形式进行交易:
第一种合同形式:开发商与业主签订车位永使用权久转让合同,一次性收取车库长期使用费。
第二种合同形式:开发商与业主签订长期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有三个核心特征:一是销售价款一次性支付;二是销售价格与销售有产权车位相差无几;三是使用年限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70年)期限一致。且该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满后赠送使用权。
第三种合同形式:开发商与业主签到20年的车库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约定:合同到期后再无偿续租(一般租赁期限为50年)。
有些开发商对以上三种让渡无产权车位永久使用权收取高额租金,往往没有将车库使用费收入计入土地增值税清算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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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1 16:25
朴老师 解答
2020-08-01 1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