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秀秀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0-08-01 22:19

你好,不是所有的专票都要备注的,大致需要备注的有以下几类
1、提供建筑服务
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

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3、销售不动产

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4、出租不动产

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5、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

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6、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

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

雨中的梧桐 追问

2020-08-01 22:29

请问一下老师销售商品混凝土开具的发票需要备注吗,之前碰到过没有备注还要求更换发票的

秀秀老师 解答

2020-08-01 22:35

这个没有备注要求,如果对方公司要求备注的,可以根据事实情况,只要合理可以选择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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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是所有的专票都要备注的,大致需要备注的有以下几类 1、提供建筑服务 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 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3、销售不动产 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4、出租不动产 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5、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 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6、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 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
2020-08-01 22:19:03
 1、货物运输服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   2、差额征税开票   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3、建筑服务   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4、销售、出租不动产   销售、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5、保险代收车船税发票   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1号)   6、销售预付卡   特约商户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7、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货物运输专用发票   纳入试点范围的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使用自有专用发票开票系统,按照3%的征收率代开专用发票,并在发票备注栏注明符合条件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人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税务登记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7〕579号)   8、生产企业委托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出口退税   生产企业代办退税的出口货物,应向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开具备注栏内注明“代办退税专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5号)   来源:上海税务 2019.3.11
2020-06-09 11:30:48
上月我们开了一张增值税发票给客户,发票上备注内容忘记写了,正常应该是冲红 开红字发票。但是客户想我们在已经开的这张发票补打备注内容上去。我就想问一下这样补打上去 就是相当于我们实际发票的内容跟我们开票系统上的不一样囖。那对发票的认证,做账那些有没有影响呢?税局会查吗?
2015-11-14 11:06:34
你好,不包含增值税税额
2019-05-10 14:15:24
租赁发票 要备注开票对应的租赁期间
2019-07-26 15:5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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