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任职于国内某设计公司,2019 年的情况如下: (1)每月取得工资薪金所得7000元。 (2)在某大学授课,取得讲学收入3000元。 (3)向公安机关提供犯罪嫌疑人线索,获得奖励2000元; (4)按市场价格出租住房,当月取得不含税租金收入20000元。当月出租住房过程中缴纳的可以税前扣除的税费合计为1000元,由陈某负担的修缮费用700元,均取得合法票据。已知:①个人负担三险一金800元,父母均50岁,没有其他兄弟姐妹。 ②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6000元以内的部分,适用的税率3%,速算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3600元至14元的部分,适用视率建您扣脑默250的税所得额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 1692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陈某取得综合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 元 陈某取得综合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科税((700 0-800-5000)X12+2400)*3% 答案的➕2400是怎么来的?
能干的水池
于2020-08-02 11:56 发布 1901次浏览
- 送心意
税务师王老师
职称: 税务师,初级会计师
2020-08-02 12:11
你好,同学。加2400是讲学收入,也就是劳务报酬所得。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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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王老师 解答
2020-08-02 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