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题·单选题】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 监事会成员共3名。下列关于该公司董事会召开的情形 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10年) A. 经2名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B. 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可由 4名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 C. 经2名监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D. 董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并在会议召开10日 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选项B 不是已经有半数人了吗 是不是9个人减去董事长减去副董事长 余下7人 一半人数
周纯
于2020-08-03 11:23 发布 171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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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2020-08-03 11:25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本题中,两名董事不足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选项B: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大会会议,在本题中,4名董事不足董事会人数的半数;(3)选项C: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本题中仅两名监事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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