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小赵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8-07 23:06

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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