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票认证开红字是否退回蓝票
搬砖工
于2020-08-09 00:40 发布 769次浏览
- 送心意
小赵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8-09 00:40
根据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五条 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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