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请教问题。我正在学咱们的视频课,里面说,在纳税筹划时,一方面可以根据进项税额倒推出本月要开的增值税价税合计,一方面根据已经开出的销项发票可以推出需要认证的进项发票价税合计。以此来进行纳税筹划。1、不明白,当月的销项进项难道不是以开出和收到的发票为准做账的吗?。。2、收到的进项发票不认证的话当月还要不要做进账里?。。3、收到的进项发票不认证就不能抵销项吗?。。4、也不明白这样纳税筹划的意义:所有产生的销项进项不都是可以抵扣后再计算应纳税额的吗,那,比如这个月销项多可能交的税就多了,下个月销项少不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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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6-07-18 14:58 发布 75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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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解答
2016-07-18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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