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居民企业2017年按照会计准则计算出的会计利润总额为3000万元,其中符合减免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所得为600万元;假设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2017年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为()万 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000-600+(600-500)×50%]×25%=612.5万元 为什么要-600元,不是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吗?不是应该-500才对嘛?
CYL
于2020-08-14 22:36 发布 287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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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王老师
职称: 税务师,初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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