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 )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A.稿酬所得 B.工资、薪金所得 C.劳务报酬所得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这题为啥是a不是b啊,本公司作者翻译作品不是他本职工作吗?作者就是出书出图书的吧专业不是应该工资吗?因为是翻译别人的不是自己编写的所以不算工资还是怎么回事呢?
鲸静
于2020-08-21 16:13 发布 4500次浏览
- 送心意
小轩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0-08-21 16:31
您好,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因为出版社的专业作者并不属于出版社的员工,不具有雇佣关系,两者只是签约关系,所以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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