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请问, 我公司人经常去本地的肯德基吃饭,然后开的肯德基电子发票,但是发票章统一都是“苏州市肯德基有限公司”。我们是在盐城市(和发票章不在一个市)。请问这样的餐费票计入福利费可以吗? 我之前都是计入福利费,但是审计的人说这个是异地的票(因为发票章不在同一个城市),如果我们经常去异地吃饭好像不太符合公司的情况。但是这真的就是我们经常去的公司附近的肯德基,只是他的发票章统一是苏州市~ 请问这样的餐费票,我应该如何入账呢?计入业务招待费?差旅费?
允畅
于2020-08-25 12:21 发布 329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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