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问如果以前年度的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要进项税额转出补交增值税附加税。要调减成本,增加利润,补交所得税。那么本年度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分录?还是仅仅调表,而不进行账务处理呢
Zt。
于2020-09-09 09:15 发布 199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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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ze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9-09 09:22
二、对于通过支付手续费等形式,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移交稽查立案查处)的情况。
此类发票意味着没有真实交易,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其相应的“原材料”属于虚构。此时需会计调整,相应冲减原会计分录。由于其恶意虚开取得专用发票,故对其补缴增值税,不存在增加成本的问题,调账后实际增加了利润。
可参照会计分录如下:
会计分录
(一)如果是本年度:红字冲销原会计凭证分录
借:原材料等科目 【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红字】
因红字冲回进项,自然会产生应交增值税贷方余额,可借方转出未交增值税,贷方记未交增值税或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实际是单纯进行了补税角度的处理,尚未涉及处罚。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值税检查调整
(二)如果是涉及以前年度调整:对于以前年度,补税的处理不影响利润,可直接借记红字进项,贷记增值税检查调整;同时对利润的影响在于对上年虚增存货导致的利润进行调整,可直接调整以前年度损益,调增权益。
1.调整进项及补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值税检查调整
2.调整以前年度存货虚增及所得税
借: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成本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成本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三)支付滞纳金、罚款
补缴以前年度税金发生的罚款、滞纳金也应计入补缴当期“营业外支出”科目。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来源:宁波国税 不是,还需要调账,要是这个都要求你们调 话,业务不是真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