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晓海老师
职称: 会计中级职称
2016-08-06 13:03
也就是没得年限限制?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只要是国税监制的一般没问题
2016-08-06 13:02:26
1、关于取得跨期发票涉税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取得以前年度发票,不允许作当期费用税前扣除。 2、关于取得跨期发票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2006)》规定,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 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追溯重述法,是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的方法。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取得以前年度发票,可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处理。
2017-05-26 03:02:29
不用调整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19-06-16 16:51:23
次年且在5月31日前和5月31日后5年内取得发票,都应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科目,影响未分配利润,不能影响去年和次年成本。
2019-05-28 10:37:53
你好!是真实业务吗?只是发票不合规,不用做账务处理,汇算清缴的时候把折旧调增出来调增利润就可以
2019-10-09 10: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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