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给供应商,第一批货款供应商已开发票,第二批货款开发票时,又开了第一批的货款,也就是发票金额多开了3万多,如果不退回去,是不是有税务风险,正确的方式,是给人退吧?
鱼
于2016-08-11 17:02 发布 785次浏览
- 送心意
晓海老师
职称: 会计中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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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货物的吗?如果是货物的,应该退回去重新开。
2020-06-10 09:29:02

你好同学
在我们的发票上加一个折扣的金额进去就好了
2019-11-14 16:22:23

你好,按正常应该是退回
2016-08-11 17:05:54

您好,那就可以把多余的数量不开票销售出去,而且他的成本加高了,但是你实际的数量多,开票的数量少,这样家里就会留库存
2019-03-07 21:26:31

你好,可以的
2016-12-14 10: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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