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个律师事务所,刚刚改为普通合伙制,原先缴纳的是企业所得税,现在改为缴纳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了,我想请教一下您,原先这几位合伙人都按月申报着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他们现在还仍然按月发工资,但是还需要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报表吗,因为申报生产经验个人所得税时,合伙人的工资又不能税前扣除,如果这两项个人所得税都申报的话,是不是重复交税啊
A会计学堂吕老师(考证+实操做账)
于2020-10-06 13:16 发布 1193次浏览
- 送心意
小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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