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资优先认缴权可以在公司原股东之间自由转让,但不得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 股东可以放弃行使自己的增资优先认缴权,其放弃的认缴份额并不当然成为其他股东行使增资优先认缴权的对象。 这两句话感觉有矛盾?一个是可以转让一个是不可以转让?
柠檬
于2020-10-12 19:18 发布 2931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0-10-12 19:20
同学你好
是的,股东放弃的才可以转让给外部人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对的是的,是这么做的。
2024-06-25 11:40:52
股权转让的税务处理通常是在股权转让完成后进行的。在您的情况下,如果股权变更审核还没有下来,那么从法律上来说,股权的转让并没有正式完成。因此,在这个阶段,直接打款9%的资金到公司公户可能并不直接触发股权转让的税务问题。
2024-05-23 11:00:25
同学,你好
最晚到2032年要缴纳完
不然会有罚款
2024-05-11 11:24:11
您好,对的,这个是属于过渡期内改为的
2024-02-22 22:02:24
你好!你这个就是利润中属于个人的部分,30万,交20%
2024-02-21 13: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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