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想请问一下,就是我现在做的是参公事业单位的账,执行的是政府会计制度。我们是去年年底成立的,然后资金的来源是原来的建设指挥部剩余的资金。今年1月收到以后就一直用的这笔资金来开支各项支出。然后在今年的8月份,财政就要求我们把剩余的资金交还给了他们,然后交还以后每次用款都要从财政的大平台走了, 我想问的是:1、收到指挥部转移过来继续使用的资金在支出时,预算会计是不是仍然是走“行政支出”?2、剩余资金交还给财政专户时,应该怎么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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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0-10-15 09:13 发布 96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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