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思顿乔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0-10-22 10:11

新《会计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等尚不构成犯罪的,对单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对单位并处5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若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李老师? 追问

2020-10-22 10:22

如果不是故意的呢?

思顿乔老师 解答

2020-10-22 10:23

您好。这个不管是不是故意的。因为事实已经造成的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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