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想问一下,我们公司如果账户被冻结,把现有资金在冻结前转入我们的最大股东公司账户,因为我们有向对方借钱,就用现有资金把一部分借款归还了,以后我们公司如果涉及工资发放及其他费用支付,又向我们的股东公司申请 代付,代付的每一笔金额都还是一样的是借款 计息。 这样是可行的吧? 如果可行,请问,老师知道一些关于以上方面的一些政策吗? 资金归集 由上级(股东)代管,有没有什么这方面的规定、政策、条例之类的依据呢。。 因为以前也没有接触到这种事情,也不是专业的财务人员。所以想多了解一下。
感动的铃铛
于2020-10-26 11:00 发布 122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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