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把工程转包给包工头A, 总包公司每次给我们付款以后,我们扣除了增值税和附加税,就把剩下的工程款都给包工头A,,每次包工头A 都是以他个人的名义去税局代开普票给我们,比如材料款和租赁费的发票,我们收到他代开的普票以后就给他付款。他去代开普票时,也扣了一个点的个人所得税,我想问下,到年终汇算清缴的时候,他会不会补缴很多的个人所得税?如果需要补缴,税率是按哪个表来认定?如果到时候他不愿意缴税,会不会由我们收票方来代扣代缴,最终由我们来承担这部分需要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齐悦
于2020-10-30 16:46 发布 494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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