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0-11-09 12:26

你好
保金优惠政策可参看以下文件规定,申报时系统自动带出对应减免性质代码及减免额,纳税人核对无误正常申报缴费即可。
文件依据:
一、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规定:“三、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四、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规定:“二、优化征收,切实降低用人单位成本
(三)实行分档征收。将残保金由单一标准征收调整为分档
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1%(含)以上但低于本省
(区、市)规定比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 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
(四)暂免征收小微企业残保金。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原标题:残疾人保障金优惠政策
文章来源:http://fujian.chinatax.gov.cn/gzcy/nszx/detail.htm?id=5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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