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maize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0-11-13 09:34

第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


(一)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


(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


(三)省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简易账,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复式账:


(一)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


(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三)省税务机关确定应当设置简易账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上述所称纳税人月销售额或月营业额,是指个体工商户上一个纳税年度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新办的个体工商户为业户预估的当年度经营期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


第六条 达不到上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第七条 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和本办法规定的设置账簿条件,对照选择设置复式账或简易账,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账簿方式一经确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进行变更。


第八条 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置账簿并办理账务,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和其他有关资料。


第九条 设置复式账的个体工商户应按《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的规定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等,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如实记载财务收支情况。成本、费用列支和其他财务核算规定按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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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你是指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2020-07-17 16:03:23
需要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以及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只有个人所得税特殊一些,其他税就是正常缴纳了。 对于核定征收的经营所得,实务中常见的就是按收入核定征收,税局会给核定一个应税所得率,相乘后就相当于净利润,然后再乘以对应的税率就是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了。 https://www.acc5.com/course/course_11683.html 目前这个课程只有一节,后期会更新的。
2020-04-10 12:45:11
你好,这个主要还是看税局怎么给你们核定的
2019-10-30 14:11:00
你好,这个要看专管员怎么给你进行核定。
2018-08-20 13:45:52
学员您好,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享受核定征收
2020-07-23 14: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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