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咨询 一下,我们是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一份施工合同,施工合同履行至三分之一时,由于一些原来,建设单位甲公司把整个项目转让给了建设单位乙公司。假设施工合同金额为100万,我们当时已按合同金额100万缴纳印花税。现在建设单位从甲公司变成乙公司。我们是否需先终止原与甲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然后余下的工程量再与建设单位乙公司签订新合同,这样对于企业来说,在印花税这块是会重复缴纳,第二种如果签订三方协议,把整个情况说明在这协议中体现,原合同是否可以不更改或不终止。印花税是否也可以不需要再缴纳
shirley
于2020-11-24 10:57 发布 1084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0-11-24 11:04
同学你好
可以签一个补充协议的,印花税缴纳一次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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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计入是应交税费即可。
2021-08-29 13:21:42

您好!不需要了。缴纳了就可以了。
2017-02-13 14:20:02

现在账簿的印花税已经减免 了
2019-09-16 19:32:25

本月缴纳的印花税。。。。。。。
2018-06-28 13:35:20

印花税可以选择按次、月或者季申报。一般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一般纳税人按月申报。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汇总缴纳的期限为一个月。采用按期汇总缴纳方式的纳税人应事先告知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方式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改变。
2020-10-09 20: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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