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某旅行社为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020年第二季度共开具了1%征收率的含税销售额为40.4万元的增值 税普通发票,其中20.2万均为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时向购买方收取 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和门票费,符合扣除条件。 老师,请问这分录应怎么做?
气宝
于2020-12-01 16:16 发布 465次浏览
- 送心意
maize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0-12-01 16:33
借银行,40.4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4万/1.01 应交增值税40.4万/1.01*0.01 ,借主营业务成本20.2万/1.01,应交增值税20.2万/1.01*0.01 贷银行,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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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ze老师 解答
2020-12-01 1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