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请问一个问题。 甲方是重庆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乙方是重庆的一家电影院,丙方是深圳的一家装修公司,甲方交付乙方一笔128000的装修款用于乙方装修,乙方找到丙方装修,装修款由乙方结算给甲方,现在甲方打款128000元给乙方,甲方要求丙方开具128000的发票给甲方。 老师,请问应该由谁缴纳税款,税率是多少呢?需不需要预缴增值税?
爱学习的仙女
于2020-12-10 12:34 发布 1136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0-12-10 12:35
同学你好
乙方是代收代付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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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科目,财会2016.22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2020-07-02 14:17:46
用第一个科目就对了。
2023-06-02 09:28:28
你好!
对的,你的理解很对。需要做的
2020-03-22 13:09:38
上述处理没有问题,是完全正确的。可以用已交税金核算,也可以用预缴增值税核算处理。最后清缴税款
2018-09-29 16:44:29
你好,没有收款的话不用预缴增值税
2019-01-13 21:3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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