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姬绍龙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2020-12-24 23:41

你好
解答:(1)收取的款项中的商品价款部分代表甲公司已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应当确认合同负债,其中增值税部分,因不符合合同负债的定义,不应确认为合同负债。

(2)如果企业在商品买卖交易中为代理人(比如电商平台),仅为商家和消费者提供平台及结算服务,并收取佣金。则收取的款项中的佣金部分代表企业已收客户(商家)对价而应在未来消费者消费时作为代理人向商家提供代理服务的义务,应当确认合同负债。对于其余部分为甲公司代商家收取的款项,作为其他应付款,待未来消费者消费时支付给相应的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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