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姬绍龙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2020-12-25 00:09

解答:减值损失金额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摊:
  (1)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
  (2)然后根据资产组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3)以上资产账面价值的抵减,应当作为各单项资产(包括商誉)的减值损失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以下三者之中最高者: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和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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