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我们19年4月份给对方开了发票,那时候税率是16%刚改为13% ,但是我们开具的发票还是16%的,就多开了,于是19年5月份部分红冲了这张发票,现在跟对方对账,对方一直说4月份这张发票没法用了,非要让现在把4月份的和5月份的都红冲,开一个正数的,现在还能冲吗?可是现在只能开13%的发票,那16%的那张发票该如何处理才好,如何补税差???已经开了负数的那张发票也是一样正常作废吗??
有型的翅膀
于2020-12-25 10:09 发布 133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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